1.重庆绿通货车限行规定

2.重庆外地车是否限行

3.重庆隧道限行时间和范围

4.重庆限行规定2023年重庆车辆限行时间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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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重庆市实行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机动车限行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高峰和晚高峰。限行范围涵盖主城区及渝北、江北、南岸三大城市副中心,具体实施标准参考尾号限行和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等。

根据《重庆市机动车行驶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1月1日起,重庆市将开始实行交通限行管理措施,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疏堵保畅。机动车限行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高峰和晚高峰,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尾号限行和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制定。限行范围涵盖主城区及渝北、江北、南岸三大城市副中心。对于尾号限行的车辆,每周一至周五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20:00)禁止在限行区域内行驶。具体的限行尾号安排为:1号牌照的车辆每周一禁行;2号牌照的车辆每周二禁行;以此类推,9号牌照的车辆每周五禁行。对于符合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的车辆,可免于限行。在缺额、未足额配额的情况下,按照申请顺序依次批准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发放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使用期限为3年。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加强交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停、乱停、堵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是怎样的?根据重庆市有关规定,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主要根据车辆的排放标准和车辆所在地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车辆即可获得新能源汽车指标:1. 全球最新或中国新能源车评价标准(或同级别标准)中最高等级的车型;2. 与全球最新或中国新能源车评价标准同级别(或仅低一个等级)的车型,同时安装并通过国家认定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单体产品技术要求、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的电池;3. 没有车辆上报的排放信息,但是符合国家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中规定的普通充电混合动力与轻度汽油混合动力车型的能效限值。

重庆市的交通限行新规将实行尾号限行和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目的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出行效率,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提高对交通规则的遵守意识,为城市交通畅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依据:

《重庆市机动车行驶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限行实行尾号限行或者特定车辆通行的方式。机动车限行的时间、地点和实施标准由市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并予以公布。

重庆绿通货车限行规定

该地的限行时间是工作日7:00—9:00,17:00—19:30。

重庆限行范围是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嘉华大桥、渝澳大桥、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黄花园大桥、千厮门大桥、朝天门大桥、东水门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鹅公岩大桥、曾家岩大桥、双碑大桥、大佛寺长江大桥、红岩村大桥、马桑溪长江大桥、李家沱大桥、真武山隧道、双碑隧道、大学城隧道、中梁山隧道。

限行尾号: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

重庆外地车是否限行

没有限行。根据查询重庆交通管理局可知,重庆限行规定蓝牌绿通货车截止2023年10月没有实施任何限行措施,可以正常通行,也没有发布针对蓝牌绿通货车的限行政策或公告。所以重庆绿通货车没有限行。

重庆隧道限行时间和范围

限行。

根据查询车主指南网得知,外地车牌在重庆限行时间内也需要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定。限行时间分为工作日早高峰和晚高峰两个时段,共计4.5小时,具体为上午7:00至9:00和下午17:00至19:30。这两个时段正是大多数市民上下班的时间,道路交通流量最大。

除了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还有一些地区实行全天限行,包括市区内的主干道和环线。所以,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来重庆的司机,都需要遵守限行规定。这项规定适用于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以及残疾人驾驶车辆。即使是外地车辆,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交通禁令标志,被电子抓拍或现场执法后,也会受到相应的管理和处罚。根据规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被罚款100元并扣除1分。此外,在连续在限行区域行驶超过4天的情况下,非本地车辆还会在广州市被处罚200元并记3分。为了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重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限行措施的执行效果。他们不仅加强现场和电子警察执法力度,还积极打击假套牌、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些举措旨在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环境。

重庆限行规定2023年重庆车辆限行时间和范围

限行时间: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限行范围: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等。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发布的消息查询可知,重庆隧道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

限行范围包括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等。

重庆是限行的,但是很多去重庆的朋友们还不太清楚重庆限行的规定,毕竟重庆的山路太强势了,本篇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关于重庆限行的新规定。

一、重庆桥隧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限行时段: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30时段,每日共4.5小时。

限行车辆:所有渝籍和非渝籍号牌汽车。

限行范围:

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曾家岩大桥(双向)、双碑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双碑隧道(双向)、大学城隧道(双向)、中梁山隧道(双向)。

限行规则: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时段和错峰通行范围禁止通行

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通行限制: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对残疾人驾驶车辆实施备案通行管理。

二、高排放车辆限行

限行时间:

从2020年6月20日起,每天7:00至22:00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行高排放车辆限行。考虑到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将给予三个月过渡期,以警告教育为主。

限行区域:

01、沙坪坝区:

G93成渝环线高速高滩岩立交至物流园立交段,双碑磁器口片区杨梨路、沙磁路、磁童路、壮志路、凌云路、梨新路、双碑隧道、双碑大桥、大学城东路(沙坪坝段)。

02、高新区

大学城片区西双大道、西永大道、曾家大道、大学城东路(高新区段)、大学城西路、大学城南路、大学城北路、大学城中路、纵五路、大学城南一路、大学城南二路、思贤路。

03、巴南区

鱼洞及龙洲湾片区渝南大道—龙洲大道—巴滨路—大江东路—大江西路—大江中大道—大江南大道—金竹街—智云大道及其以内道路,箭河路、东城大道(腊梅立交至福鹿大道路口)、富城路。

04、南岸区

茶园片区玉马路(不含)—桂雨路—长生路(不含)—水云路(不含)—天文大道(不含)及其以内道路,峡江路(盘龙立交至通江大道)、茶园路(南山立交至石塔立交)。

05、两江新区

龙健路至龙宁路、金渝大道(加工区路口至礼仁立交)、湖云街(陡溪立交至金童路路口)、金童路(金福路路口至湖云街路口)、金开大道(翠云立交至天山大道路口)、棕榈泉支路、金州大道(金开大道路口至金通大道路口)、人和大道(人和立交至古木峰立交)、肖家沟南路、肖家沟北路、肖家沟西支路、云杉北路、青枫北路、杨柳路、红杉路、星光一路、星光二路、星光大道、米兰街、黄杨路、白杨路、镜泊东路、镜泊西路、镜泊中路、鸳鸯路、鸳鸯北路、湖津路、湖津支路、龙帆路、万年路、龙寿路、人兴路、和睦路、和睦北路、吉乐大道、金山大道(古木峰立交至赵家溪立交)、黄山大道。

06、渝北区

两路城区渝都大道—双凤桥立交—汉渝路—五星路—双龙西路—凯歌路及其以内道路、渝都大道、渝航大道,空港新城片区兰馨大道、同茂大道、桂馥大道、桂馥东路、百果路、金兰路,回兴片区宝圣大道、宝桐路、翠苹路、兴科大道。

07、九龙坡区

华龙大道、华福大道北段(华凤大道路口至华龙大道)、华玉路(龙门阵大道至凤中路)、华凤路、华岩寺路。

08、江北区

双碑至石马河立交、宏帆路、海尔路(五里店立交至水口路口)。

09、大渡口区:

大滨路。

010、北碚区

东至新朝阳桥南桥头、西至缙云山索道转盘、南至碚青路状元小学、北至碚东大桥北桥头及其以内路段所有道路、国道212线索道转盘路口至澄江大桥南桥头、温泉路(国道212线运河入口广场至缙云大众温泉)、北金路团结桥路口至龙凤大道。

三、重庆皮卡车限行

一、在主城区,实行皮卡车互联网上自行备案通行管理,皮卡车无需办理主城区货车通行证。备案通行成功的皮卡车,除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30、16:30-19:30)禁止通行渝澳大桥、牛角沱嘉陵江大桥、黄花园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及其复线桥外,主城区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通行不再受主城区货车限行时间规定的限制。

二、在主城区以外地区,除因交通管理需要,实施限行、管制的个别道路外,全面取消皮卡车通行限制,无需办理任何通行凭证。

三、放宽通行管理限制的车辆类型

对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2019)“多用途货车”标准的皮卡车,放宽通行管理限制。即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箱)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或者登记车辆类型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的车辆。对不属于上述规定类型的货车,仍按当前货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

四、放宽通行管理限制的车籍范围

对登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渝籍号牌皮卡车,放宽通行管理限制。对非渝籍号牌皮卡车,仍按当前货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