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牌架是什么?

2.求废电池回收途径(普通电池)

车牌架是什么?

2008年锌合金价_锌合金历史价格

所谓车牌架就是放牌照的架子,也可称为牌照框、牌照托、车牌框、车前车后各有一个。车牌架按材质可分为塑料车牌架、不锈钢车牌架、铝合金车牌架、铁质车牌架、锌合金车牌架、钛合金车牌架、镁铝合金车牌架等。不同的材质特点也不同,ABS塑料材质、铝合金、铁的车牌架质最为普通价格相对比较便宜。不锈钢、黑钛金、锌合金、镁铝合金比较好用起来不容易变形,也不容易上锈,当然价格也比较贵。

作用

车牌架主要起到固定车牌,保护车牌,保护车身,防止被盗,防止车身被车牌伤害车身的作用,车牌架上再安装防盗螺丝还能达到防盗的作用,更是有些进口车车牌安装孔于国内车牌安装孔不一样,车牌架还能起到兼容进口车车牌安装的问题。车牌架品种样式非常多,不仅仅满足于起到保护车牌,还能达到美观的效果,开在路上个性十足,哪个车主不想自己的爱车变的漂亮些。

组成

一套车牌架包括:前后两片车牌架,防盗,或者固封螺丝(进口车还需要配进口车专用的支架)。

安装

一般车牌架都可以由车主自行安装,如带有防盗螺丝的车牌架,安装可到当地汽车维修店安装或换装。

分类

按材质分

一般有ABS塑料车牌架,铝合金车牌架,铁车牌架,锌合金车牌架,不锈钢车牌架,黑钛金车牌架,镁铝合金车牌架。ABS塑料材质的车牌架不会生锈非常容易断裂;铝合金材质车牌架比较轻比较容易断裂但防锈效果好;铁材质车牌架硬度强,不容易断裂,但防锈效果不是很理想;锌合金车牌架虽不会生锈,但这种材质非常软,很容易断裂;不锈钢材质的车牌架亮度好,材质韧度好,防锈效果不错;黑钛合金车牌架这材质不错,硬度好,防锈效果也好;镁铝合金类的车牌架也是这两年刚流行起来的,外形美观,不生锈,也不容易断;

按用途分

普通装饰车牌架(一般市场上用的最多)、打字类车牌架(汽车俱乐部,军队,车管所,4S店)、车牌托盘(车管所里发的那种)、内藏式车牌架、卷帘遥控车牌架、翻牌车牌架。(后三种是市场上不允许使用的)。打字类车牌架用的最为广泛,俱乐部打字的能让大家知道你是哪个汽车俱乐部的,军车的车牌架上面也有打字进行区分哪些是民用的哪些是军队的,车管所分发的车牌架也有打字的主要是区分哪个地区的车,4S店打字的车牌架大多是写4S店的服务热线与抢修电话方便车主联系4S店

新规定

2011年规定

公交管2010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未按规定使用车牌固封装置不得上路。同时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进行了修订,规定机动车可以使用的牌照架为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可拆卸、可翻转、带卡通图案、印有广告、内侧边缘距数字字符边缘≤5mm的车牌架均不能使用。带有卡通图案的车牌架,或者间距小于5mm,一般会遮挡号牌数字,影响或躲避监控设备摄录。而使用印有广告的车牌架,则容易分散其他车辆司机的注意力,进而导致事故发生。所以特别提醒:追求个性和美观的车主们请注意,一定要细心选购外观完全符合最新车牌架标准的车架牌。这样既不违法,还保障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标准车牌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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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804—2008)的规定:

1.号牌固封装置主要由螺栓、螺母、固封底座、固封扣盖组成。固封扣盖上印有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机关代号的字母,与号牌上登记编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和代表机关代号一致。

2.机动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在指定位置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不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或者使用其他装置安装的属违法行为。

3.每幅机动车号牌应当配置8个新式的号牌固封装置,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前后2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 若无法达到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的,均满足罚款200元并扣6分的处理条件,而根据刚发布的最新版本交规,故意遮挡车牌可直接驾驶证扣12分。

2013年规定

车辆外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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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每个机动车的前后车牌必须安装8个新式号牌固封,前后各安装4个,但是“受车辆自身条件限制的除外”。如果不按规定安装车牌固封将处以最高12分的重罚。

也就是说,如果受车辆条件限制,比如前号牌安装位置为悬空的,就只需安装上面两个固封装置。雪佛兰乐风、标致307等车型就属于这种情况,前面车牌下面的两个固封装置是无法安装的,可以不安装。

提醒:车牌架可以保留,但是车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毫米,同时不得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车牌架。

相关处罚

车牌架不规范的处罚

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既可以直接安装到车身上,也可以通过规范的车牌架安装号牌,前提是这种车牌架不可以随意拆卸,并要使用带有“粤A”字样的固封装置将螺丝帽封死,以防止随时可以拆卸。号牌架不得使用外置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照架。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不得遮挡号牌字符。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毫米。交管网暂未接到对4S店配发的号牌架进行处罚的公示通知。

新交规规定

新交规规定,牌照架上带有卡通图案是不允许的;同时,很多新车上的牌照架多半是4S店免费赠送的或自己购买用于“防盗”带锁的可拆卸车牌架,牌照架上下均标有4S店的销售广告、电话及品牌标识,根据新交规规定,这种牌照架也不可采用。

由于公安部对新规的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尚未下达,对原来车辆仅安装两个固封、车牌字符跟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小于5毫米这类问题,各地尚未进行处罚,暂以教育为主。但如果是原来公安部明令禁止使用私自购买带锁可拆卸车牌或遥控自动遮盖或翻牌车牌架的,交警一旦查获,将予以没收,并按新规记12分;车牌架上随意粘贴卡通图案的要责令车主当场清除,暂给予教育警示。

求废电池回收途径(普通电池)

对于干电池回收,电池行业一向存在两派意见。

一派认为集中回收一次性电池意义不大,在没有条件处理的情况下,集中回收会造成集中污染。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回收量最大的干电池,其主要成分是铁、锌、锰,还有微量的汞。这种电池汞含量不高,没有必要集中回收。铅酸蓄电池和对人体健康危害非常大的镍镉电池应该回收。高汞电池中的汞含量只有电池总量的千分之一,随垃圾填埋后,电池里的重金属进入填埋场渗液数量非常小,并不构成污染。而回收处理废旧电池成本过高,从经济角度看无利可图,何况在回收过程中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据中国电池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的一次性干电池已经基本做到低汞化,正在迈向无汞化,随垃圾分散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威胁。更应该做的是从生产龙头上消灭污染,即实现无汞化。由于回收一次性电池的费用很高,没有经济杠杆刺激企业来回收利用一次性电池,事情很难办。需要回收的是那些对环境污染大的充电电池及铅酸电池。一些专家还举例说目前一些发达国家也不集中回收一次性电池。

另一种观点认为,无论哪类电池,都必须回收。这派观点的专家认为,我国绝大部分民用的是一次性电池,而且电池的无汞化进程并不乐观。我国1000多家电池生产企业中,在中国电池协会注册的仅300多家。虽然大电池企业生产的电池目前都做到了低汞化或无汞化,但大量小企业生产的电池还存在高汞现象。河北省干电池检验站高级工程师张虎说,目前我国电池含汞量参差不齐,有的质量非常好,小于百万分之一;有的极差,高于低汞电池标准的20倍,高于无汞电池标准一万倍。

另据了解,中国目前能批量生产低汞无汞的大电池厂家还不到15%。不久前国家工商局对电池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市场上的电池有20%达不到标准。所以,用已实现电池无汞化的发达国家不回收一次性电池的经验来套我国现实,还不合国情。有关专家认为电池中不仅汞会造成污染,锌、锰、镉、铅等随生活垃圾腐烂渗入地下,超过一定的限值,也会造成污染。这些有害物质随着食物链进入人体,极大威胁着人的健康。

目前中国垃圾处理方式水平较低,中国垃圾年产生量为1.4万吨,处理率为63%,但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的不到10%。我国大中城市的近千座垃圾填埋场中,90%仍是简易堆放,这种原始的处理方式极容易造成大面积污染。把废旧电池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后患无穷。专家认为,大量旧电池都随着垃圾到垃圾场,也是一种集中,怎么就不可能产生污染?北京市政管委会有关负责人郑先生说,把废旧电池集中起来,等有了条件再处理,这样比分散更安全。

北京科技大学的曾平荣教授则从资源利用的角度上强调了回收一次性干电池的必要性。他说,目前国内生产的电池中90%以上是干电池,不可能对环境无污染。而且,对这些电池不回收利用也是巨大的资源浪费。3000吨废旧电池可以回收杂锌锭141吨、冶金二氧化锰300吨、铁皮260吨、电解锌181吨、电解二氧化锰340吨、铁皮500吨,价值相当于国家开发两个中型矿山的费用,更何况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资源。

干电池回收锌在我国仍处于研究阶段,日本和韩国均已建设了年产锌5000吨以上干电池回收利用工厂。专家呼吁,二次锌资源回收,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是对用锌量最大的镀锌钢材的废杂料需要集中在能有效回收锌的专门炼钢厂处理。其次要加快研究步伐,尽快突破废干电池经济有效的回收工艺。如果锌的二次金属回收率达到消费量的30%,意味着我国每年可回收90万吨锌,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锌资源的压力。

记者了解到,一条年处理量1000吨的“废电池资源化利用”生产线,设备投资为80万元人民币,年可获利200万元人民币。

《循环资源法》:政府替厂商埋单?

对于干电池处理两派争论,环保部门表示中立,认为一次性电池既然达到无汞化标准,对集中回收废旧一次性干电池不鼓励也不反对。采访中,一位环保部门内部官员对这样“暧昧”态度的后果表示担忧,他说,现在这样做似乎可以把责任推开,但最后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加繁重的责任。

他的这种担忧在12月4日深圳召开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得到了印证,这次会议形成了《循环经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废旧干电池的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理责任由地方环保部门承担。

颇有意味的是,12月初,欧盟也公布了一项有关废旧电池回收的指令,欧盟要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欧盟还规定,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2016年,这一比例应达到45%。另外,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将被禁止销售。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5年,我国各类电池的出口量超过222亿只,同比增长4%;出口创汇额超过51亿美元,同比增长28%,其中锂离子电池出口额达23.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5%。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锌锰、碱锰电池生产国,是世界第二大锂离子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

有关专家指出,中国国内的电池生产企业将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同时也迫使他们提高电池环保生产标准,对国内将来推动废旧电池回收生产厂家责任化打下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