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控制短缺商品的发生

2.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农村客运班车春运票价要上调吗

3.乌鲁木齐租车防坑指南乌鲁木齐自驾旅游

4.燃油附加费的航空收费

如何控制短缺商品的发生

春运高峰期间油价_春节油价调整一览表

接连遇到短缺商品如何分配的话题。先是例行的春运火车票争议,自1999年我发表 “黄牛党与资源耗散”已经13年未平息过,而火车票价是第15年未调整了;接着是北京市通过摇号购车来治理交通堵塞的措施;再有是上周北京推出的基于户籍条件的房地产限购令;今天我还接受了能源行业杂志的专访,谈的是“拉闸限电”和能源的分配模式。

这些跨行业的价格管制一下子涌到桌面上来,原因之一是我向来就关心这个话题,自己谈得多,别人也问得多;但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现在愈演愈烈的通货膨胀,诱发了形形色色的价格管制。

大家知道,关于通货膨胀的成因,有两派观点。一是以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为代表的货币学派,认为“通货膨胀到处是且始终是货币现象”,而要治理通货膨胀,唯一办法是控制货币。另外一派则认为,通货膨胀的成因是五花八门的,房价、油价、工资、甚至大蒜价格,都能造成通货膨胀。因此,对付通胀的办法也五花八门,限价、限购、摇号、配给和排队,都是这一派学者津津乐道的。这一期就让我顺着后者的思路,分几点来谈。

第一,是“稀缺(scarcity)”和“短缺(shortage)”的区别。稀缺是人类乃至动物均普遍面临的基本约束。好的东西,就总是多多益善的;只要是商品,就是稀缺的。稀缺不能成为新闻,也不是经济学家有能力解决的。能成为新闻的,能为经济学家所讨论的,不是稀缺,而是短缺,是当一种固然是稀缺的资源,其价格被人为压低后,引发的拥堵、排队、囤积、浪费和规避管制等现象。

这是说,当经济学家试图为解决春运、拥堵、楼贵、缺电等问题出谋划策时,他们没有本事直接提供一节车厢、一条马路、一幢楼房或一桶石油。具体地说,火车票涨价当然不能解决一票难求的问题,即不能解决“稀缺”问题,但价格调整显然能解决“短缺”问题,即发出正确的信号,激励旅客早离晚返,由此缓解举国排队而造成的浪费。

实际情况是,需求和供给都并不缺乏弹性,黄牛价接近市场价,而机票价就是火车票的上限价。在高峰期,需求和供给曲线的交点确实会高一点,但把它们说成是不相交的平行线,那就变成几何学游戏了。这种形状的曲线,在真实世界里罕见对应的实例。

第三,学者不宜把正常商品甚至是奢侈品说成是必需品,从而套用“需求刚性”的逻辑,来为硬性限价、限购或配给政策辩护。北京的房价是高,但错不在价格本身;恰恰是高价,让所有人都在考虑自己应该朝哪个方向行动,如住房的人考虑是否只租不买,买房的人考虑是否买远点买小点,造房的人考虑是否要建多点建密点,有房的人考虑是否把房子腾出来出租甚至出售……

遗憾的是,房价这一本身在发挥作用的指标,却被一些经济学家视作要直接治理的对象。我们没有见过有哪位医生,不去考虑治病,却盯着温度计打主意的;然而,主张用行政手段来把房价压下去的经济学家可不在少数。问题是,如果说有瓦遮头是必需消费,有房可住是正常消费,那么在国际大都会买得起房,就应该是奢侈消费。有什么理由硬说买房是“北京人必需的”,而重启户籍管制来实施配给和限购?

设想一下,若规定只有出生时姓李的人才准购买一套房子,那除了诱发许多弄虚作假的社会成本外,确实可以在短期内抑制购房需求和压低房价。问题是,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有什么好处?这么做与按户籍来限购有何本质区别?我的回答是:没理由只让姓李的人买北京的房子,这么做对北京或对中国都没有好处,而这么做与按户籍来限购的政策没有区别,同样糊涂。

第四,可以用补贴来帮助穷人。我在本栏的“论堵”一文中解释过,一种商品,即使它的供给没有弹性(如高峰期的车道或车票),或由垄断组织操控(如土地或石油),用价格来分配这些商品,也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那就是能促使资源被用到价值较高的用途上去。每当提到这个观点,人们经常会追问:“穷人怎么办?”答案是:不一定但可以考虑采用补贴。

在对稀缺品实施按价分配的同时,若确实要帮助穷人或某种特定人群,那就不妨把他们先识别出来,然后给予补贴。例如,要帮穷人改善营养,那就不仅可以把牛奶送到穷人手上,还可以给穷人发放牛奶券,让他们在市场上选择他们喜欢的品牌。更好的办法,是给穷人发放更为通用的营养券,以便他们在牛奶和其他食品之间自行权衡。再进一步,就是发钞票,那是最通用的补贴。凭着钞票,穷人可以选择一间较亮堂的房间,同时放弃二十瓶牛奶,来改善他的健康状况。须知增进自由所带来的效率改进,是定质定量定向补贴所无法企及的。

这是说,让车票价格浮动的同时,给“穷人”以钞票补贴,他们就自然会善用钞票,而穷人显然未必会用来购买高峰期的车票。结果将是皆大欢喜的:穷人购买非高峰期的车票,并把剩下来的钱用于别处,从而得到了比在高峰期回家更高的满足;需求高的人能够轻易地买到高峰期的车票,他们额外多付的钞票,是通过他们替别人劳动而赚取的;而铁路因为涨价所收取的额外利润,也可用于慈善或投资项目。

这种制度安排,难道不比让穷人在寒风中排队,能更有效地帮助他们,并带来更大的社会福利?同理,允许拥堵费自由浮动、电价自由浮动、房价自由浮动,并给予那些经过合法程序被认定为值得补贴的人以钞票补贴,显然比用限价、限购、摇号、配给和排队来分配稀缺品要有效得多。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农村客运班车春运票价要上调吗

春运已拉开帷幕,许多乘客除了担心能不能买到票,还对票价是否会上涨,为什么有的客运班线会比平时贵一点提出疑问。昨日,南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

春运期间客运票价可上调?

——票价可上调,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的上限

往常,由于道路客运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了争取和稳住更多的客源,各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的实际执行票价均低于指导价上限。但春运是一年的客运高峰期,为此,客运站在春运期间将一些热门客运班线的实际执行票价上调至上限票价的标准。

据悉,目前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道路客运经营者可根据市场情况在公布上限票价的基础上打折,制定实际票价,实际票价不得高于上限票价,不得低于成本运价。也就是说,只要客运站执行的实际票价不超过物价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上限票价,且按规定将执行的实际票价报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是符合价格政策规定的。

需要提醒的是,春运期间的道路客运票价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客运站需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票价,应提前一周报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并在车站公布。

为何一些省际班线票价提高?

——为了与外省对开地的票价保持一致而上调

广西相关规定明确,省际客运运价实行与区外对开地对等运价的原则,道路客运经营者按对等原则制定实际票价并报市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客运站为了稳定客流量,平常营运的省际客运班线实际执行票价是根据市场供求、运营成本等情况制定的。但由于春运期间一些外省对开地的道路客运票价往往高于南宁市,为了与外省对开地的票价保持一致,南宁市的客运站根据对等运价原则制定实际票价后报市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因此,直达外省的道路客运班线票价会出现比往常高的情况,但这是政策允许的,也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燃油附加费是如何规定的?

——县以上班线可根据油价加收,农村班线不能加收

目前,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核定的各客运站县以上道路客运上限票价已含0.03元/人·千米的燃油附加费(县以下农村道路客运上限票价已含1.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费),根据规定,当国家公布的90#汽油当期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6.40元/升时,各客运站可在现行上限票价的基础上,按照当期油价对应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农村道路班线客运上限票价已含1.5元/人次的燃油附加费,一律不作调整。

如何能及时了解票价变化?

——可通过各客运站公示栏、公示屏了解

南宁市物价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2014年春运道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并于1月8日下午召集各客运站召开2014年春运道路客运价格政策宣讲会,提醒告诫各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价格有关政策规定。

上述通知明确规定,各客运站要做好客运票价和客运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客运站内显著位置公示客运站等级、班线名称、运营里程、客车类别、乘坐方式、上限票价、实际票价、加收的燃油附加费、途经站点、实际票价执行期限、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因此,旅客可从各客运站的电子公示屏、公示栏或公示牌了解各客运班线实际执行票价情况和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如发现客运站不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票价,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乌鲁木齐租车防坑指南乌鲁木齐自驾旅游

有些人说乌鲁木齐有的地方抓租车自驾的,这是怎么回事呢?想必去乌鲁木齐旅游的人都想来一场自由行把,所以租车就成为了很便利的选择,下面跟小编来看看租车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详细的防坑指南,希望有帮助。

A:租赁车辆的行车证上面的资质是营运的就可以,但是有的租赁公司,不愿意挂营运,因为利润大大降低,所以大多都是非营运性质,如果被运管抓到

,是会被扣车罚款的。

T:所以如果你也打算在新疆当地租车自驾的话一定要注意,一定要清楚,你租的车属于什么性质,有无运营资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想要租车新疆自驾或包车的老铁,小编给你建议是:

一、选择正规的公司,正规的公司才让人放心。什么是正规的公司?合法经营,市场认可!

二、一辆合法的营运车必须有两证(机动车行驾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简称营运证)。

如果一辆没有营运证的车从事营运(如旅游包车),就是非法营运,各地的运政部门都会不定期的上路查这类车,如在旅游中包到这种车,碰到运政查车就会被扣车从而耽误了行程。

如果是非法营运的车,在行程中如果发生纠纷,游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就算到有关部门投诉,也可能因为是非法营运车,有关部门没法处理。如果在包车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可能因为司机没有赔偿能力,使游客蒙受损失。

怎样识别一辆合法的营运旅游车呢

1.每辆车每四个月必须做一次二级维护。

2.每辆车每个座位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

3.驾驶员都在运政部门有备案,经过专业的培训,持营运车驾驶咨格证,并且驾龄不低于三年。

4.每辆车都是挂靠在公司的名下,如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和驾驶员都是责任主体,负有赔偿责任。

三、驾驶员都经过营运性驾驶员咨格培训,并且考试合格才能从事旅游客运。如果是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一般没有经过培训。

综上所述在外出旅游包车中最好问清楚是不是合法营运的车辆,上车前最好请司机给看一下营运证,营运性驾驶员咨格证。如果不是合法的营运车最好不要包。

在外出旅游包车中除了非法营运的车不能包,还有几类车最好不要包。

一:从外观看比较旧的车,外观比较旧的车大部份性能也不太好,容易在路途中抛锚。

二:驾驶员比较年轻的也最好不要包,太年轻的驾驶员往往技术生疏,行车经验不足。

三:在街上以低于市场价的包车费用提供包车服务的不能包,出现半路甩客现象的一般都是这种车。

新疆包车注意事项:

1.明确包车时间及行程

是否包车一般要提前一周确定,如果赶上春运和法定假期,越早确定下来,包车的价格也就越合适。如每年的十一,上海市大型车辆提前一周就开始涨价,通常涨价幅度会在20%-30%。一般距离十一假期还有三天的时候,新疆就几乎没有多余车辆可以提供包车服务了。一年内的包车高峰通常集中在:清明、重阳节(小车)、十一、春运。

2.联系包车公司询价

包车公司一般会询问你的包车线路和时间,这里需要提醒各位,如果有些线路不太确定,一定要提前说明价格,防止用车时坐地起价。

另外,包车市场上有一些黑车(即通常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这些车辆没有购买承运人保险,坐这样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3.包车价格须知

包车主要包含的费用一般包含车辆使用费用、油价、保险、过路过桥费,如果用车超过两天,需注意支付司机食宿的费用,不便提供住宿的客户可与车队协商,一般给予司机食宿补贴,补贴一般不会超过200元。

4.用餐须知:

旅行过程是体验的过程,新疆属于少数民族集中区域,穆斯林用餐问题要考虑进去。所以如果您是汉族并且吃不惯新疆羊肉那最好找个汉族司机,否则大家都吃不好。

T:

新疆旅游线路都比较长,驾驶车辆一开就是5—8小时,对体力要求也是很高,如果说途中出现交通事故,您的旅游车不是正规的旅游车辆,那产生的后果很难估量!

在新疆租车是件需要胆大心细的事情,只要愿意去大胆尝试,然后好好旅游玩一把,这些坑都是可以避免的!

燃油附加费的航空收费

2000年中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

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航空公司可将机票基准价上浮25%,并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公里以下涨至3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提高:800公里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度降低:800公里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为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里以下航线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暂停收取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800公里(含)以下20元/人,800公里以上50元/人 自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购买的机票(以出票日期为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简称“川航”)、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拟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人民币20元的标准不变。截止4月2日17:30为止,三大航中的另外一家——东航尚未有下调的正式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9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1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60元,涨幅分别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时起,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内的大多数航空公司已发布通告,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1年8月1日,发改委《关于推进航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行,包括国航、东上航、南航、春秋在内的国内航空公司纷纷宣布,将自8月2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调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调整为150元,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的燃油费标准未作调整,仍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调为人民币140元;而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80元,维持原标准不变。

2011年12月4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上调了376元,满足燃油费与航油价格联动、航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的调整前提条件,12月5日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随之上涨。

南航、吉祥航空、国航等多个大型航空公司官方网站都贴出了公告,从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2012年4月5日,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发出通知,自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70元上调为80元;800公里以上由140元上调为150元。这次调整后燃油附加费价格平了历史最高记录。

中国国航和山航已经发布通知称,自2012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南方航空公司发布通知,自2012年10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由70元调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调10元,由130元调整为140元;同时,儿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亦上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调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调整为70元。按成人全票价10%计费的婴儿则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0元。

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为: 公里(含)800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对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20元。 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成本增支压力,经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自2005年8月1日起,国家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燃油附加执行期限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2005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中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航空公司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在航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发展改革委和民航总局为此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和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航空公司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2012年4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将再次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最高的上调幅度达到10%。东方航空、中华航空、澳洲航空、印尼英航等航空公司均以发出通知,将从4月1日开始上调部分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是按照2009年11月公布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规定,根据2011年度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周转量,并考虑航空公司自行消化燃油成本增支因素不少于20%测算得出的。

2012年4月5日,国内航空公司再次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70元上调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140元上调为150元。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70元。 2012年12月5日起,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下调,各航段的下调幅度均为10元人民币。

携程旅行网已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自12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由80元调整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下调10元,由140元调整为130元。儿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费亦下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调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70元调整为60元。

按照联动机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涨跌幅度一致,继吉祥航空后,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跟进下调。

2014年12月03日,东航、国航、南航、春秋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布公告,从12月5日(本周五)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含)以下由40元下调为30元;800公里以上由70元下调为60元。婴儿照例免收,儿童等减半收取。 成都某大型航空公司表示,航油下降了,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也会相应下降。燃油附加费下降或者上调,都是很正常的。航空市场竞争激烈,也已经完全市场化,机票折扣最终还是由市场情况来决定,不会受税费左右。张伟则认为,燃油附加费下调,必将吸引更多市民出行,使得暂时低迷的航空市场逐渐回暖,对于航空公司、市民和机票代理都是极大的利好。

2008 年底燃油附加费下调后,一夜之间各航空公司纷纷上调了机票价格。但因为春运期间正处在出行高峰期,多数航线机票只有全价,所以有利于百姓节约出行成本。根据国家民航局对旅客运输量的预计,2009年将有2.2 亿人乘机出行,有分析师估算,按照平均每人30元的燃油附加费计算,停征会使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减收66亿元。2008年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将出现有史以来的巨亏,亏损金额很有可能超过250亿元。而 2009年中国航空运输业依然面临客座率下降和票价下滑的困境。

中国官方自2008年12月25日起,曾经降低过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随着航油成本的降低,2009新年伊始民航局再次宣布将停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2015年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数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生效的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为每吨3782元,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每吨4140元的基准油价。业内普遍认为,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费取消的关键原因,不过今后如果油价上涨,将适时重新收取该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