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维修基金价目表清单最新_武汉维修基金价目表清单
1.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2.如果现在使用了房屋维修基金以后的业主怎么办
3.签购房合同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4.怎么样查维修基金
5.消防设施更换需要动用公用维修基金报告怎么写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你好,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房屋本体:
拆换加固受损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恢复承载能力。
整体修缮户外墙面、顶棚、踢脚线、外檐、雨篷抹灰层或块料面层。整体修缮公共部位楼地面面层。
玻璃幕墙整体灌注结构胶,更换变形铝合金框架、损坏玻璃。(铝塑板墙面参照执行)
户外走廊通道、楼梯间、门厅、地下室门窗整体修换。
(二)公建配套:
1 、道路(路幅宽 7 米以下):路面破损50% 以上,整体修复路面、路沿。
2 、绿地:经验收投入使用一年后,原有绿地率下降 30% 的,进行补栽、补植。
3 、公益性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亭廊、台、池、雕塑、游乐场、健身设施等):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年后,设施自然损坏需修换的。
、小区围墙及大门:因自然损坏影响安全和使用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第二部分 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垂直电梯
1 、机房部分:
1 )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
2 )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
3 )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
4 )选层器:整体更换。
5 )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杠杆、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 、井道部分:
1 )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
2 )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
3 )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
4 )导靴:整体更换。
5 )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
6 )对重:更换导靴。
7 )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 、厅站部分:
1 )召唤按钮箱(外召):各层全部更换。
2 )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
望纳!
如果现在使用了房屋维修基金以后的业主怎么办
按照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住房维修基金应该以使用其利息、出租收入为主,基金应该长久保持本金不变,而且现在大多数的维修基金基本处于未使用状态。
如果真的维修基金被使用完毕,也不能物业一家说了算,起码要拿出使用清单,让业主明白究竟用到哪里,用的是否合理才可以啊。
签购房合同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签购房合同是暂时不需要交维修基金的,一般要等合同正式备案以后才需要交,而且是必须要在备案以后的90天以内交纳的,如果过期未交的话会影响收房和办理房产证,和维修基金一样重要的还有契税。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1、注意确认出卖人信息
购房是很谨慎的一件事情,所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通常购房合同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填写,在这里,购房者应该重点查看开发商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和企业资质证书号。按照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该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注意明确不成的约定
如果准备申请购房的朋友们,要考虑到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的情况,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注意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除了会有关于房子资金的来往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的费用,比如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
4、注意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应该要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同时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最好一开始就定好了,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5、注意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6、注意明确退房责任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往往会拿出一些资金来进行房屋装修,比如购买家电等等,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7、注意明确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交房时间一般也会在购房合同中注明,那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逾期交房是否有赔偿,这就要求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并明确约定逾期不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每逾期一日按支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仍不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8、注意确认物业管理事宜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也要确认并约定好物业公司是哪一家,物业管理范围即物业管理具体包括什么,以及前期的物业收费标准。
怎么样查维修基金
关于物业维修基金收支账目的公布是这样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每月与银行核对维修基金账目,并将下列情况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
(1)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结存的金额; ?
(2)发生物业维修、更新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应按每幢住宅公布;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应当按门号公布; ?
(3)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在维修基金中列支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 ?
?
(4)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
?业主对公布的维修基金账目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有关的费用清单、原件和按户分摊费用清单进行核对。?
业主有权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银行应当每月向业主委员会发送维修基金账户对账单,每年向全体业主发送维修基金分户对账单。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可以向银行查询其账户或者分户账的情况。 ?
?业主委员会向银行查询其账户情况的,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和账号。 ?
?业主向银行柜面查询其分户账情况的,需提供业主代码和地址。 ?
?银行应当免费提供电话或柜面等形式的账户查询服务业务;
第三,如果业主将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应该按如下方式处理。 ?
?因买卖、赠与等发生住宅转让的,住宅受让人应当持本人件、房地产权证和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向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住宅转让时,原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由住宅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住宅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住宅时,其按规定代购房人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与房屋受让人结算。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
消防设施更换需要动用公用维修基金报告怎么写
国土和房屋管理局由他代管并监管,那么账户还是你们业主的物业公司,当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损坏需要维修了就开始使用这笔钱了,怎么用请看下面详细介绍(各各城市与以下条款基本相似):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及市房地局、市房改、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市房地局、市房改、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规定归集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维修基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本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本市住宅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在《物业管理公约》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本法附件一执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维修工程的具体范围以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门颁布的规范为准。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帐户存储。管委会申请时,应填写《物业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2.管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3.产权人分户清册;4.管委会主任私章和管委会的印鉴;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手续时,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第六条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第七条管委会成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及经费预算,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管委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管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经管委会同意外,还应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1.一次支取维修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一年内支取两次维修基金的;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后,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50万元以上的;2.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数额占维修基金总额30%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到银行支取费用时,必须凭管委会印章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证明。第八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基金;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则分摊: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2.住宅楼房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住宅楼房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3.一幢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开发企业应根据以上原则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承担维修费用。第九条如一幢楼房的维修基金经使用后,不足首次归集额的10%时,管委会应提议续筹。续筹标准及法由管委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应由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续筹基金汇总后应及时交存到代管单位,计入管委会帐户和产权人明细户。利用产权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净收益,应存入维修基金专户,分摊后计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产权人明细户,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第十条管委会合并、分立或撤消时,应凭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证明及产权人明细户清单,到代管单位合并、分立或撤消管委会帐户手续。产权人变更时,维修基金产权应同时变更。原产权人或变更后的产权人应持转让合同及双方明到管委会登记变更,并由管委会到代管单位产权人明细户更名手续。维修基金由转让双方按明细户内的帐面余额进行结算。产权人因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灭失的,可销户手续。经管委会出具证明后,到代管单位按维修基金明细户帐面余额提取。其中,属于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应按售房单位和个人累计交纳的比例分别退还。第十一条代管单位应建立本物业区域内的维修基金查询制度,接受产权人对其维修基金明细户的查询。管委会应在每年年底对维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额状况予以公布,包括:(1)维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摊情况,包括维修工程项目内容、维修总费用及各产权人分摊的费用;(2)维修基金总帐余额;(3)维修基金明细帐余额。第十二条维修基金闲置时,经产权人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员会可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严禁挪作他用。第十三条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产权人应补建维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具体补建法另行制定。产权人已交纳的房屋大、中修费(扣除已用于维修费用),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应纳入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计入各产权人明细帐。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十五条本法由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公室、市财政局按各自职责解释。第十六条本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法为准。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附件二:管委会申请表(略)附件三: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略)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产权人分界点至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天线接收系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护栏及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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